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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学院信息工程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细则

作者:刘汉烨 编辑:杨斐 信息来源:综合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03-29 点击量:

榆林学院信息工程学院 2024年硕士研究生

招生复试实施细则

为加强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管理,确保研究生招生工作安全、公平、公正、公开,根据《榆林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任副组长、学科专业带头人和研究生导师代表等组成,负责本学院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及监督。具体负责制定本学院复试实施细则,组织开展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对本学院的复试和录取结果负责,组长是第一责任人,副组长是直接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

(二)成立专业面试小组,负责对考生的面试。组长对本组的面试工作负责。

二、复试考生范围

1.一志愿复试考生

初试成绩达到国家一区/A类分数线的考生。

2.调剂考生

一志愿上线考生人数达不到录取数量,根据国家文件精神择优遴选部分调剂考生参加复试,调剂复试名单由我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确定。

三、复试程序及内容

(一)复试形式及内容

资格审查时间:2024331日上午8:00-9:00

资格审查人员:刘汉烨、郭红波

复试形式:现场复试

复试时间:2024331日上午9:30-11:30

复试地点:1号教学楼201会议室

调剂考生复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复试时须提供:①身份证②准考证③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往届生)④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⑤《榆林学院2024年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榆林学院2024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承诺书》。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指定时间内将材料上传至指定邮箱68167079@qq.com ,以供审核;调剂考生待收到复试通知后,也将上述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zhangfeng@yulinu.edu.cn

资格审查期间将对考生进行身份确认和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未通过资格审核者,不得参加复试。

(二)跨专业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1.加试内容:

计算机网络》(满分100分)

计算机组成原理》(满分100分)

参考书目:计算机网络(第4版),徐敬东主编,清华大学出版社

计算机组成原理(3),纪禄平主编,电子工业出版社

2.加试形式:加试形式为闭卷考试。

3.考试时长:每门课90分钟

 

(三)专业综合情况面试、专业英语翻译及口语

1.复试内容:

1)专业综合情况面试(100分):主要考查考生对计算机领域专业知识的理解、掌握及应用的水平与能力、对报考专业的认识程度、创新能力等。面试小组成员根据考生的回答情况评定成绩。

2)专业英语翻译及口语(50分):主要考察考生中文翻译成英文的能力和外语口语掌握情况。其中专业英语翻译占30分,口语占20分。

2.复试形式:

1我院对所有一志愿考生和所有调剂考生采用现场复试,复试地点:榆林学院1号教学楼201会议室。

2)由复试小组采用现场提问、测试等形式进行。面试时间为每生20分钟。

3)复试时必须有现场原始记录(纸质材料、影像资料等),复试小组成员必须现场独立打分,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复试工作结束后,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学校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四)体检

考生在被确定为“拟录取”人员后,须于10个工作日内提交体检报告(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体检结果交至学院,由我校医务所审核,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生,我校可取消其拟录取资格。体检项目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规定执行。

四、成绩计算办法

(一)复试成绩

1.复试满分150分,其中,专业综合情况面试满分100分,专业英语翻译及口语50分。

2.考生复试总成绩必须按百分制折算,折算方法:

复试总成绩=(专业综合情况面试成绩+专业英语翻译及口语)÷150×100

3.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其中任何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复试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

4.缺少任何一项复试环节者,不予录取。

(二)总成绩

考生总成绩=(考生初试总成绩÷初试各科满分之和)×50%×100+考生复试总成绩×50%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如保留两位有成绩相同的考生,可增加小数点后位数

总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录取

(一)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严格执行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拟录取与递补录取

拟录取:拟录取名单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由信息工程学院对拟录取名单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考生确定为拟录取考生。拟录取考生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递补录取:①表明考生处于递补状态,只有排在前面的拟录取考生放弃后,才有机会进行依次递补,由递补录取转为拟录取(学院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通知考生并进行公示)后,再办理相关手续。递补考生也可进行校内或校外的调剂工作;②处于递补状态的考生选择是否调剂或继续等待转为拟录取考生,完全由考生自主决定;如有增补或递补录取情况,则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三)录取类别选择

在报考时,选择“非定向”培养方式的考生须在确定“拟录取”状态后10个工作日内将本人人事档案转入我院;选择“定向”培养的考生须在确定为“拟录取”状态后10个工作日内与本人工作单位、榆林学院签订定向培养合同(一式三份),逾期则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四)加分

按照国家文件,可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于330日前填写《榆林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成绩加分申请表》,并将相关附件发送到榆林学院研究生院电子信箱(yjsc@yulinu.edu.cn)。

(五)调档

被录取为非定向培养形式的考生,我校将向考生发放调档函,考生人事档案应在指定时间内邮寄或送到学院研究生秘书处。

(六)确定录取名单

拟录取人员经公示无异议且通过陕西省和教育部录取检查合格后,正式确定为我校2024级硕士研究生,学校将按照录取名单发放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所有被录取的研究生,报到注册后三个月内,学校将会对考生的人事档案等材料进行复审,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违规违纪处理及其他

(一)严肃考风考纪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二)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

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应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接受举报受理单位:榆林学院纪委办公室;接受举报电子信箱jijianwei@yulinu.edu.cn;信息工程学院接受举报电子信箱fzd001@yulinu.edu.cn;接受举报电话0912-3898030

信息工程学院咨询方式:0912-3891364

 

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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