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基本环节 |
学分 |
必修或选修 |
时间安排 |
论文开题 |
2.0 |
必修 |
第二学年秋季学期第5周前完成 |
中期考核 |
1.0 |
必修 |
第三学年秋季学期第10周前完成 |
学术交流 |
1.0 |
必修 |
在学期间完成 |
实践研究(含三助) |
4.0 |
必修 |
第三学年春季第5周前完成 |
学科自设培养环节 |
学分 |
必修或选修 |
时间安排 |
职业资格证书认定 |
2.0 |
选修 |
在学期间完成 |
七、工程实践
工程实践是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工程实践通常在企业或实习实践基地进行,依托实际项目实施。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一年)。在工程实践过程中,研究生应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提高工程素质和工程技能,锻炼具有独立承担工程技术及工程管理的能力。认真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管理规定。实践期间实行“双导师制”,研究生接受校内导师和企业导师的共同指导,完成开题报告、中期检查和企业实习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后,获得相应学分。
1.专业实践环节的任务及方式
(1)目标与任务
专业实践环节目标与任务应与研究生毕业论文相一致,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研究为生产服务”的原则,密切结合我国电子信息类别各领域的战略需求和生产实践需要,突出实用性,兼顾先进性。
(2)研究方式
实践研究贯彻导师负责制原则,依托校外实践基地或校内专业实验室,或结合导师横向项目(有项目合同或协议)安排实践研究内容,执行实践研究计划,并定期接受检查。
研究生可进入拟就业单位,参与科研或工程项目,执行实践研究计划,并定期接受检查。
2.考核时间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应在第3学年结束前完成实践训练考核,可与中期考核合并进行考核,按照学院《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践研究环节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3.考核方式
采取集中答辩的方式对每位研究生的实践环节进行考核,由学科点组织专家小组进行考核评审,对研究生的实践内容、时间、地点、形式、与研究课题的相关性、实践单位对研究生的评价等内容进行考核。
考核采用百分制评价方式,考核成绩≥60分获得4学分,考核成绩<60分不计学分,可限期重新参加实践研究工作。研究生不参加专业实践或专业实践考核未通过,不得申请毕业和学位论文答辩,按照《榆林学院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处理。
4.评价标准和成绩评定
(1)实践时间是否符合研究生培养要求;
(2)实践单位、实践内容与研究课题是否相关;
(3)实践单位对研究生的实践评价;
(4)实践期间有无实践成果。
八、论文工作
1、论文阶段
学位论文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研究生在修完学位课程并完成规定学分后,可以开展学位论文工作。硕士研究生在校内外导师联合指导下完成学位论文,校内导师为第一导师,对质量全程把关。学位论文工作包括论文选题、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论文撰写、论文答辩等几个环节。
(1)论文选题:论文选题应直接来源于企业的实际研发项目或者具有明确的项目背景和应用价值。选题可以来源于完整的工程设计项目或技术改造项目,也可以是技术攻关研究专题。选题应具备一定的先进性、技术难度和工作量。选题应在校外企业指导老师和校内指导老师的共同指导下完成。
(2)开题报告:开题报告是开展学位论文工作的基础,是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环节。开题报告撰写以文献综述报告为基础,主要介绍课题研究的目的、意义、技术路线、实施方案、计划安排和预期成果。开题报告应明确学位论文类型和形式。完成开题报告的时间由硕士生两位导师根据硕士生工作进度情况确定,一般应于入学后的第三学期结束前完成,最迟为第四学期结束前。论文开题需要由包括导师在内的不少于三位具有硕士指导资格的教师同意认可。
(3)中期检查:研究生应在论文开题12个月后完成中期检查。培养单位组织考核小组,对研究生的综合能力、论文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工作态度和精力投入等进行全面检查。中期检查的目的在于关注论文工作进展,及时给予指导。中期检查应公开进行,检查时间距离申请答辩的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
(4)论文撰写:学位论文内容应包括课题背景、国内外动态、设计方案的比较与评估、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途径、本人在课题中所做的工作、理论分析、方案设计、测试装置和试验手段、试验数据处理、必要的图纸、图表曲线与结论、结果的技术和经济效果分析、所引用的参考文献等。与他人合作或前人基础上继续进行的课题,必须在论文中明确指出本人所做的工作。论文撰写要求按《榆林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写作要求及范例》执行。
(5)论文答辩:专业学位硕士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人及以上(奇数)专家(包括一名企业专家,同时要求至少有一名论文评阅专家参加)组成。通过答辩后,校学位论文评定委员会根据答辩委员会的意见以及学院学位分委会的审核意见并按照有关规定作出是否授予学位的决定。
2、论文类型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具有多种类型。根据我校专业类别和工程领域特点,论文类型可分为八类,分别是工程(规划)设计类、调研报告类、应用基础技术类、实用新型技术类、应用软件技术类、技术报告类、工程(项目)管理类和案例分析类以及技术论文类。每一类论文的要求见《榆林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实施细则》。
论文工作中学位论文选题、开题、中期、评审、答辩、论文类型以及授位标准等具体要求,按照《榆林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与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和《榆林学院专业学位硕士授予专业工作的实施细则》执行。
九、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
1.学位论文提交时间。申请夏季答辩硕士研究生须在当年4月1日前向导师提交毕业论文初稿,在4月25日前向学科秘书提交《榆林学院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审批表》和学位论文(电子版和纸质版),由学科秘书统一提交给学院学位分委会。申请冬季答辩硕士研究生须在当年10月15日前向导师提交毕业论文初稿,在11月10日前向学科秘书提交《榆林学院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审批表》和学位论文(电子版和纸质版),由学科秘书统一提交给学院学位分委会。
2.学位论文提交程序。向学院学位分委会秘书提交的论文必须有导师亲笔签名“同意提交”,学院学位分委会组织各二级学科带头人(负责人)对论文质量进行初审,并由二级学科带头人签名同意方可进入质量审查程序。
3.学位论文质量审查。提交的正式论文必须通过质量审查方可参加答辩。首先是查重审查,查重合格标准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其次是校内外专家评审,评审中只要有一名专家结论为不同意答辩,则取消该论文本次答辩资格。
4.学位论文答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榆林学院学位授予细则》的规定和要求,硕士生按规定修满学分,完成实践教学环节,学位外语水平考试合格,学位论文质量审查通过,可向所在院的学位分委会提出答辩申请,学位分委会上报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后,由所在院学位分委员会组织答辩委员会进行论文答辩。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必须有1名以上外单位专家。论文答辩要严肃认真,做到公正、公开,论文答辩过程面向师生开放。学生论文宣读时间不少于20分钟,回答问题时间不少于20分钟。
5.毕业与授予学位。答辩通过者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达到硕士学位授予要求者,填写《榆林学院硕士学位授予申请表》,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讨论通过,报校学位委员会讨论决定,授予硕士学位。
十、类别(领域)自设环节及考核要求
类别(领域)自设环节及考核要求
本专业职业资格证书认定
对在读期间获得如下证书的研究生,进行学分认定:(1)参加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的国家级考试(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网络、计算机应用技术、信息系统、信息服务5个专业),获得计算机软考高级资格(高级工程师)和中级资格(工程师);(2)获得华为认证ICT高级工程师和华为认证ICT高级专家;(3)获得Oracle数据库OCP(Oracle Certified Professional)与OCM(Oracle Certified Master)资格证书;(4)获得SCJD(Sun认证Java开发员)、SCWCD(Sun认证Web组件开发员)、SCBCD(Sun认证商业组件开发员)、SCMAD(Sun认证移动应用开发员)和SCEA(Sun认证企业架构师)证书。
认定不超过2学分;自设培养环节所认定学分可与选修课学分互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