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2015年9月7日19:30在图书馆二楼报告厅进行继续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分为公需课和专业课,现将培训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报名方式
各位老师自愿报名,参加培训的老师到各院系报名,报名后由各院(系、部)、各部门统一交到人事处,报名表见附件一。
二、 培训内容
培训分为公需课和专业课,公需课24学时,专业课56学时,专业课可以根据文件中的条件折合课时。
(一)公需课(24课时)
1.《人事相关政策文件解读》。
2.《坚定立德树人的职业理想,努力践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
(二)专业课(28课时)
3、《加强地方应用型本科院校科研工作,激发青年教师创新能力的思考》。
4、《教学艺术》。
三、 收费
根据《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标准的复函》,每课时培训费5元,按照《关于印发<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继续教育学时可按文件中的规定认证。
符合学时认证的老师请将原件带到所在院(系、部)、部门验印统计,由院系在继续教育证书填写折合学时的内容及学时数,统计填报后将复印件、课时折合统计表(见附件二)、继续教育证书、培训费一并交送人事处。
四、 其他事项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可顺延至下一年度一并完成:
(1)年度内在境外工作超过6个月的;
(2)年度内因病假超过6个月的;
(3)生育;
(4)经上级部门批准的其他情况。
2、严格根据考勤情况计算课时数,课时数未达到要求的自行解决。
3、请妥善保管考勤卡,考勤卡不补发、不换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