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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环境感知与信息处理实验室章程

作者: 编辑: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7-04-11 点击量:

榆林市环境感知与信息处理实验室章程

第一条 全称: 本实验室的全称为“榆林市环境感知与信息处理实验室”,简称“信息感知实验室”,是榆林市设置的学术研究机构,在榆林市科技局和榆林学院科技处的领导下开展环境感知与信息处理等方面的研究有关的学术活动。

第二条 本实验室的宗旨是

     榆林市环境感知与信息处理实验室依托榆林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建设,以水信息学、农业大数据与物联网、环境监测与感知、智能信息处理、新型传感器技术为核心,以环境感知、“互联网+”和工业4.0应用为背景,经济推动榆林市与榆林学院物联网应用与智慧城市研究的深入开展。

同时本实验室力求在研究工作中突出信息感知处理研究、应用研究与技术推广研究实务的结合,探讨物联网教育中的新问题、新特点,促进榆林学院物联网专业相关领域各项制度的健全和完善,为榆林学院物联网工程专业通过本科评估、以及榆林市智慧工程研究应用领域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第三条 机构组成:本实验室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一人,设秘书一人。

第四条 榆林市环境感知与信息处理实验室主任(本学科带头人)的职责是:

( ) 制定本实验室的工作计划;

( ) 组织本实验室的学术活动;

( ) 提出本实验室学术活动的年度工作报告。

第五条 主任负责制: 本实验室实行主任负责制。

第六条 主任会议: 本实验室设主任会议,由主任、副主任和部分成员组成。

第七条 实验室学术委员会:本实验室设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委员由本实验室聘任,报校科技处备案。

第八条 学术委员会职责:

    学术委员会通过和修改本实验室的章程;批准本实验室的年度计划和年度工作报告;就本实验室的学术活动提供咨询。

    学术委员会的例会每一年举行一次。学术委员会可根据需要举行临时会议。学术委员会的例会和临时会议举行前,由秘书将会议议题书面通知学术委员。未能到会的学术委员可发表书面意见。

第九条 本实验室的主要职能∶

(一)举办学院各种形式的学术研讨会;

(二)对物联网与信息感知处理领域各方面研究中的热点问题和前沿问题进行学术讨论;

(三)组织并确定信息工程学院关于信息感知处理的各方面研究课题;

(四)与院外各有关学术机构和单位开展科研合作;

(五)根据大学本科教育发展的基本规律,结合信息工程学院实际情况,研究和解决信息工程学院发展进程中的教育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力求将科研成果运用于教学实践。

(六)在相关学术领域与院内外有关机构和科研院所开展各种形式的学术交流活动;

(七)接受政府及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委托,提供与信息感知处理和智慧城市建设有关的意见,提供其他相关研究咨询服务;

(八)负责实验室的科研规划并完成相应的起草工作;

(九)其他与软件工程(包括理论问题、应用研究问题和实践推广问题)有关的工作。

(十)与榆林市科技局保持密切联系,以获得有关课题,研究信息和赞助。

(十一)教学活动:为物联网工程专业有关课程提供教学资料,供师生使用。

第十条 章程的生效:本章程于201711日生效。

第十一条 章程的解释: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学院科技处。